强化“三种意识”竞进提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 2016-02-13 12:30
未来五年,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抓住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和关系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实际问题,把新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大力强化目标意识、大局意识、奋斗意识,敢于担当,竟进提质,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是目标意识。“十二五”时期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全省系统以科学监管为主题,以竞进提质为主旋律,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我省连续两年在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中排名第五,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实现“三级跳”,2013年为70.08%,2014年为 73.49%,2015年为77.15%。“十三五”已经开启,我们要确立新的目标。有目标才有方向,才有动力和压力。我们要紧紧围绕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为未来五年设定一个既振奋人心、又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从大的方面讲是两句话:第一,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第二,全省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具体讲,有“十个方面指标”:食品安全“十大体系”全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规范全部建立,地方食品标准全部制订,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信息化手段广泛运用,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二是大局意识。目前,我省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在全国率先到位,力量得到加强,技术有了支撑,监管体系日益完善,适应了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的基本要求。通过改革,我省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由“分头管理”向“综合治理”的根本转变,监管队伍由“体量微弱”向“基本适应”的重大跃升,这为我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对食品药品安全落实“党政同责”,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党和政府的重视是我们做好工作最有利的条件,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工作做的更好。要胸怀大局,自觉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之中去谋划、推动、落实。要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企业是我们的监管对象,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树立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让生产经营者明确什么是合法、如何才能守法,通过出标准、定规矩引导企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省局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20条”意见,竭心尽力为我省食品医药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奋斗意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又必须加快破解各种难题。有利条件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提高到“党政同责”的高度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大批农民工逐步进城,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必将促进产业的升级和结构的优化;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药品质量”等新任务,将促使我们肩负起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使命,以制度创新引领湖北制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为食品药品供给质量提出了新要求,也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新机遇,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制度机制更加迫切。困难和挑战是,我省食品药品产业规模扩张很快,但有些产业素质不高,加之市场秩序不规范、法治意识淡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本”的不牢引发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无处不在;受水土污染、农兽药违禁超限、重金属污染、有害物质超标等因素影响,“产”的不安全导致食品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起步晚、底子薄,技术支撑和队伍监管能力明显不足,“管”的不到位制约了监管水平和效能。受这些因素制约和影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与“四个最严”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与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宏伟目标还不相适应。未来五年是决胜、决战的五年,面对各行各业竞进提质的强大气场,我们决不可当旁观者、落伍者,而是要借浩荡东风,用好机遇,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下大气力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监管难题,把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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