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开始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强制按照新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 2015-05-10 15:15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过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通过,省卫生计生委近日首次发布食品中诺如病毒检测、代用茶、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检测3项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据悉,这3项标准于今年5月11日开始实施,是河北省辖区内强制执行的标准,将有效地保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
食品中诺如病毒检测标准规定了贝类、生食叶类蔬菜和包装饮用水等食品中诺如病毒普通RT—PCR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方法,适用于河北省贝类、生食叶类蔬菜和包装饮用水等食品中GⅠ型和GⅡ型诺如病毒的检测。代用茶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采用除传统茶以外,可用于食品的植物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检测标准规定了婴儿配方食品中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的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适用于河北省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过程中的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的定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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