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互联网+”不能是法外之地
近年来,网络外卖市场发展迅猛。据艾瑞咨询统计,2014年中国餐饮O2O市场规模为975.1亿元,预计2017年将突破2000亿元。以热门订餐平台“饿了么”为例,目前已覆盖300多个城市,用户超4000万,加盟餐厅近50万家。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发布的网络外卖订餐消费调查与评议显示,9家热门网络订餐平台的100家餐厅中,仅有39家公布了可辨识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图片,而其中仅有半数证照相符。同时,这100家餐厅中只有11家提供了发票,部分发票开票单位,与实际消费餐厅并非同一家。不少在订餐软件上证照齐全的餐馆,实际是街巷中的小作坊,更有藏身民房的“黑窝点”为网上餐厅代工,卫生状况让人担忧。(《珠江晚报》12月24日)
随着越来越多的餐饮服务企业触网,“互联网+”的确让吃饭变得更加便利,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如“互联网”餐饮平台,真的能为客户提供透明的信息与安全可口的餐饮服务,这一“互联网+”的确是大有发展潜力,甚至不只是一个销售平台,也是餐饮业的创新空间。以往一些很难通过门店经营的方式存活的小型特色餐饮企业,只要其餐饮有特色和客户,仍然可能从小微餐饮服务商起步获得发展。
然而,假如认为看到互联网餐饮平台上令人垂涎欲滴的图片,便可以放心饕餮,的确也是过于乐观了。君不见,互联网餐饮的幕后,甚至比有些实体餐厅的后厨更让人不忍观瞻。营业执照付之阙如,发票“挂羊头卖狗头”,这些或许消费者也未必那么在乎。但是,当证照齐全的餐馆,实际餐饮的源头竟然来自街巷中的小作坊,甚至更有藏身民房的“黑窝点”。当互联网餐饮平台成为“黑餐饮”的安乐窝,如此餐饮版“互联网+”,与其说是令人胃口大开,不如说是大倒胃口。
不难看出,日渐红火的餐饮“互联网+”,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缺陷,非但没有弥合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成更公开透明的消费与餐饮商业模式,反而加剧了双方的隔膜,缺乏对餐饮资质与质量的管控,为“黑餐饮”提供包装与销售渠道,如此餐饮“互联网+”,其实已然成为“黑餐饮”的合伙与同谋,更加剧了食品安全的风险。
按理说,餐饮业上网,本不该成为法外之地,上网的餐饮提供商固然在经营方式上可以更加灵活,但在餐饮卫生安全等底线上,显然不应有丝毫的放松,至于说对于家庭作坊式餐饮提供商如何监管,这虽然是互联网时代的新课题,但绝非无监管的理由,无论是互联网平台方还是餐饮卫生监管部门,都应加强对新业态的监管,并承担起相应的职责。而对于违规的“黑餐饮”,以及纵容“黑餐饮”的网络平台,更应受到相应惩处与则罚。
一言以蔽之,“互联网+”餐饮不应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黑餐饮”的新据点。文/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