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餐饮安全消费提示发布
发布时间: 2015-07-07 10:5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餐饮安全消费预警提示。
食品经营者在加工制作时要做到四个“严把”: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把加工制作关;严把高风险食品制作关;严把群体性聚餐安全关。
严禁使用甲醛溶液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保鲜。严禁非法或超范围使用防腐剂、保鲜剂。
消费者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采食野生蘑菇,带叶类蔬菜要洗净并充分浸泡;注意个人卫生和饮用水卫生;老人、儿童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应注意适度食用冷饮,切忌暴饮暴食。
食品不要在室温环境放置过久,凉菜要现吃现做;生鲜乳、饮料等瓶装、罐装、真空包装类食品要即开即用。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管理等级高、加工制作过程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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