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餐饮也要以“脸”示人
发布时间: 2015-06-27 13:16
东方网6月27日消息:“红色哭脸”、“黄色平脸”、“绿色笑脸”,这是上海市民熟悉的餐饮单位“脸谱”,监管部门将本市餐饮单位量化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的情况用生动形象的方式示人。记者从上海国检局昨天举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请来口岸找笑脸”主题日活动上获悉,458家上海国境口岸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也将以“脸”示人,获得出入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管理A级的单位须挂牌营业,鼓励更多企业提升水平、公平竞争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记者昨天在浦东机场T2候机楼的味千拉面看到,“出入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管理A级单位”的牌子已悬挂在店堂上。据上海国检局副局长曾玉成介绍,根据《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在出入境口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为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相关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上海国境口岸范围内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8家,其中420家实施了分级管理,160家获评A 级,约占实施分级管理单位总数的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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