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复工通知发布,恢复营业指引同时出台
昨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餐饮行业复工营业的通知》,制定《南通市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指引》,对全市餐饮行业恢复营业、恢复堂食等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落实好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分区分类管理责任、监管和服务责任,餐饮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人;各地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的前提下,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风险等级划分,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安排好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工营业;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
《工作指引》从复工基本要求、用餐人员管理、从业人员要求、营业场所要求、经营管理要求五方面,明确了21条细则规定。
餐饮企业必须建立信息告知制度,建立疫情防控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备好相应防疫物资;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企业和餐饮单位,在入口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对于从业人员,要求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所有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营业场所方面,要求加强店堂管理,提供公共洗手池和洗手液、消毒酒精,每日至少2次自然通风等。用餐人员必须通过“易来通(苏康码)”绿码验证并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餐饮场所,除就餐时间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餐饮企业在就餐安排方面,大厅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就餐间距不小于1米;方桌同排座位隔位就座,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座;每个包间只开一桌,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具备条件的火锅店可实行“一人一锅”。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前,严格禁止大规模聚餐活动,禁止提供零食。